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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女足遭重罚,足协整风这次不是玩的

    新疆全运会女足代表队为她们围攻裁判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30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在第一次处罚的基础上再次追罚,新疆队助理教练高桂媚被禁止参加足球活动一年,部分球员更是被禁赛两年。  4月24日在成都进行的第十一届全运会女足成年组北京队对新疆队的预赛中,新疆队在第51分钟由于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该队助理教练赵新生上前指责第一助理裁判员。随后,该队另一名助理教练高桂媚也冲向该裁判员,对其进行谩骂、指责和推搡,引发了替补席上部分人员对裁判员进行指责、围攻。比赛结束后,新疆女足成年队及看台上的新疆女足青年队多名运动员冲进场内对该裁判员进行谩骂、围堵、追打,行为恶劣、影响严重。
     中国足协于26日已经对新疆女足作出了初步的处罚,但30日足协纪律委员会作出的追罚则更为严厉。纪律委员会表示,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四、第六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如下处罚:一、禁止新疆女足成年代表队助理教练高桂媚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十二个月,禁止高桂媚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和替补席十八个月;二、禁止新疆女足成年代表队助理教练赵新生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和替补席二十四个月;三、停止新疆女足成年队7号运动员哈地亚·阿扎、1号运动员赵鑫,新疆女足青年队18号运动员热依斯耶、5号运动员西拉克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二十四个月;四、停止新疆女足成年队12号运动员秦瑞雪、3号运动员张洁心、6号运动员阿依努尔、2号运动员沙热木、新疆女足青年队10号运动员吐地古、3号运动员阿依努尔、4号运动员钱瑶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十八个月。以上处罚日期均从2009年4月29日起计算。